垃圾分类是应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实现环境可持续的有力措施,关乎全人类的福祉。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起步较晚,尤其是群众的垃圾分类意识不高,没有形成自觉行为,落实起来难度较大。
为解决这一问题,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方案要求,46个城市将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2025年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要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19年7月1日,《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行,标志着垃圾分类进入地方立法时代;2019年9月1日,《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也正式实施,无锡也成为我省第一个实施垃圾强制分类的设区市;目前北京、广州、深圳等多地也在积极推进相应的垃圾分类管理文件,垃圾分类开始“有法可依”,垃圾分类的宣传和设施纷纷投放市场,进入街头巷角,并有物业、志愿者和城管市容等工作人员予以指导投放,混合投放将按规定处以50-200元的罚款。目前《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建议稿正面向全体市民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
《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建议稿将生活垃圾拟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从草案的分类标准来看,既延续了现有市民的常见分类方式,也更具操作性,方便市民更快捷的分类!根据南京市垃圾分类的“前端分类投放、中端分类收运、末端分类处理”的理想“闭环”模式,显然,前端的分类投放直接影响中端的收运和末端的处理,而对于长期垃圾混放的市民而言,分类着实难倒英雄汉。日本的垃圾分类做得好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从娃娃抓起”,他们采用一贯的教育机制,从幼儿园开展垃圾分类这类亲子活动,到高年级实地考察参观居住地的垃圾处理厂;由此可以看出,“垃圾分类”教育率先在学校推广落实是必要的也是极具操作性的,这一做法可以在绝大多数的公民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意识,不仅可以培养自身的文明意识和习惯,也有利于影响、带动家庭,提高整个社会的垃圾分类意识,让环保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形成自主自觉行为,为环保中国、绿色中国助力。
我省中小学的《道德与法治》和《思想政治》教材中都已经引入资源节约与保护、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相关内容,但因“垃圾分类”各地标准不一,教材中对“垃圾分类”并无统一的界定和阐述。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发布的《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并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到2020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多数中小学则是通过队、团活动和班会课进行知识的普及,通过校本课程和社会实践进行活动的落实,但就课程设置而言,缺乏系统性、科学性和创造性,课程活动往往蜻蜓点水,与原有的期望值差距过大;就普及推广的效率而言,也因重视程度不同,存在地区间、学校间不平衡的差异;同时,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基地的严重缺乏也是“垃圾分类”教育入脑入心的严重掣肘。
为此建议:
1.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和幼儿教育体系,形成一贯制的教学体系,即便是个性化的校本课程,也要在统一的指导意见下,有教材、进课堂,将“垃圾分类”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促进学生文明习惯的养成和综合素养的提高。鼓励开展垃圾分类的社会实践、科普教育等活动,邀请从事“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的工作人员和专家走进学校,以案释法,充分阐述垃圾分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学生真正认同这一举措,从而内化成自己的行为准则。
2.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常规考核。探索将垃圾分类教育纳入中小学综合素质教育学分制体系,应知应会知识作为有关学科考试考核内容。学校要有垃圾管理细则,班级垃圾也要实行分类,将其与班级常规考核挂钩;要教会学生掌握相应的分类和处理方法,通过“积分兑换”等活动,增强学生主动实践的积极性,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3.校内外联动,增强学生垃圾分类意识和能力。相关部门可因地制宜地在学校投放统一的垃圾回收与处理设备,并张贴形象生动的分类标准,让学生可以近距离地认识和操作垃圾分类;寒暑假作业中也有这类作业并要求其上传视频,由此获得学分;高年级可进行“垃圾变废为宝”等竞赛,培养学生的环保意识,增强其创新能力。还可以组织学生就垃圾分类这一话题积极向政府等部门建言献策,如设计宣传标志与标语,面对社区等人群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讲活动。
4.学校积极与城管、市容等机关联合,选择南京市现有代表性的垃圾分拣中心和下游的垃圾处理企业等,作为学生的“垃圾分类”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定期对中小学生开放,通过实地考察这类企业,增强学生对垃圾分类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而将“垃圾分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