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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2-19 10:31]    字号: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根据依法、为民、务实、有效要求,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度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为了更加广泛地听取市民朋友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此计划向社会公布。市民朋友请于1227日前将意见反馈至邮箱 njrdmsc@163.com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会得到市人大常委会的研究采纳,感谢您的参与!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61219日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一、正式项目 

  (一)制定项目 

  1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条例2月份常委会会议); 

  2南京市法律援助条例2月份常委会会议); 

  3南京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4月份常委会会议); 

  4、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6月份常委会会议); 

  5南京市献血条例8月份常委会会议)。 

  (二)修订废止项目 

  1修改南京市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南京市促进技术转移条例、南京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南京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4月份常委会会议); 

  2、废止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南京市爱国卫生管理条例4月份常委会会议)。 

  二、调研项目 

  1、南京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2、南京市企业集体协商条例; 

  3、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 

  4、南京市内秦淮河管理条例; 

  5、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6、南京江北新区条例; 

  7、南京市城市住房保障条例。 

  三、法规实施报告 

  1、审议我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的综合报告4月份常委会会议)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监督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紧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拟开展3项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1项专项工作报告,听取计划、预算、审计等方面8项报告,并对部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对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一位副职、8位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一、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南京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4月份常委会会议); 

  2《南京市蔬菜使用农药管理规定》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8月份常委会会议); 

  3、《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10月份常委会会议)。 

  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8月份常委会会议) 

  2审议市政府关于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报告4月份常委会会议); 

  3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2016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的报告6月份常委会会议) 

  4、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黑臭河道综合整治情况专项工作报告6月份常委会会议) 

  5、审议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的报告8月份常委会会议) 

  6审议我市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8月份常委会会议) 

  7审议我市进一步推动外贸稳增长、调结构工作情况10月份常委会会议); 

  8、审议我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份常委会会议) 

  9审议市政府关于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情况的报告12月份常委会会议) 

  10、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月份常委会会议) 

  11、审议市政府关于《2018年南京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任务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12月份常委会会议)。 

  三、审议计划、预算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 

  1、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8月份常委会会议) 

  2、审议2017年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8月份常委会会议) 

  3、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8月份常委会会议) 

  4审查和批准2017年省转贷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安排及市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和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月份常委会会议) 

  5、审议市政府关于201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8月份常委会会议) 

  6、审查和批准南京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南京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8月份常委会会议) 

  7、审查和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10月份常委会会议) 

  8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完成情况及2018年目标编制情况、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12月份常委会会议) 

  四、对人大决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对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监督,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关于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的意见》,拟安排市经信委、商务局、水务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的主要负责人在2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安排市法院、市检察院各1名副职,市科委、体育局、统计局的主要负责人在4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上报告履职情况。 

  五、审议和听取部分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并进行满意度表决 

  (具体题目待主任会议确定) 

  六、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工作程序,促进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代表工作计划 

 (征求意见稿)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关于增强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实效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促进代表履职素质和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一、密切常委会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 

  1、坚持常委会领导每月轮流接待代表日制度,常委会及其有关工作机构负责同志固定联系市人大代表,掌握了解代表工作和履职情况,经常性地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2、坚持邀请市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发挥代表在参与和监督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加强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立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活动的参与,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市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4、坚持市人大代表深入社区(村组)联系点、联系两名区人大代表和三名普通群众的制度,了解和反映民情民意,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5、会同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的有关工作和活动,包括列席区人代会和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等,帮助代表更多了解原选举单位情况,回答提出的问题,主动接受监督。 

  6、引导和鼓励代表通过网络平台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参加南京人大网站“金陵民声·热点网谈”栏目活动,收集和吸纳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开展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7、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指导市人大代表小组定向定点视察和检查活动,努力提高活动的组织程度和代表参与的积极性,完善和规范视察检查意见的提出,促进问题的解决。进一步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10月份向常委会会议报告两轮“双定”工作开展情况。 

  8、组织代表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年中专题调研,积极促进调研成果转化。 

  四、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9、提前做好人代会前的议案建议准备工作,引导和帮助代表提出较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10、坚持常委会领导及各委员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工作,推动全市建议办理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11、全面推开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全过程工作,制定工作规范,明确程序和标准,加强对承办单位的检查、指导和督促,促使办理工作质量在代表直接参与下取得明显进步。 

  12、引导代表按照“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评价标准导则及评价意见处理办法”,准确评价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将第三方评估机制引入代表不满意意见的再办理中,努力解决代表不满意问题。 

  13、集中梳理本届以来承办单位承诺代表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与2017年代表建议一起进行再交办,要求相关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地开展再办理再答复,确保兑现对代表的承诺。 

  五、加强市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和监督 

  14、认真执行“关于加强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管理的办法”,升级改造代表履职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代表履职情况的登记统计工作,协同原选举单位加强对代表履职的管理。 

  15全面完成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工作,强化代表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意识. 

  16、落实市人大代表退出机制,对履职情况差、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或涉嫌违纪违法的代表予以劝辞或罢免。 

  17、通过各种宣传方式,组织代表事迹宣传,立体展现代表风采,努力形成尊重代表地位、支持代表工作、保障代表履职的社会氛围。 

  18、全面回顾和总结本届以来代表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所成绩,整理汇编工作资料和规章制度,为今后工作提供参照和借鉴。 

      六、加强市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和基层人大干部业务培训工作。 

  19、根据“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履职学习培训的实施意见”,组织代表围绕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人大工作相关法律和制度,开展履职学习; 

  20、组织市人大代表小组联络员进行工作和业务交流,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代表履职的水平。 

  七、为我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履职做好服务。 

  21协助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做好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开展专题调研、列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工作;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闭会期间代表小组活动。 

  22协助做好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我市的省人大代表的相关工作。 

  八、做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 

  23、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精神,严守换届纪律,确保市、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严格执行选举法和省选举实施细则,在党委主导下协助做好代表提名推荐等工作;根据代表履职表现,协助常委会党组做好连任代表的推荐工作,保持代表的纯洁性和代表工作的连续性。2月份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全市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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