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30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卞国栋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周侃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刘天虹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任志中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任命王斌(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任命陆正勤(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方兴宇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康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李兵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陈迎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职务;
免去栗娟(女)的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