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22日南京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周磊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宏军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许云苏(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攀峰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明伟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岩岩(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马帅(女)为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蒋伟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破产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康、于俊涛、冯婧雅(女)的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戴博涛的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